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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7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2月23日、2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宋济隆先生增持股票事项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宋济隆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19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6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说明的有关情况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5),目前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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