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的内容。第三十七条 董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决议公告披露之前,与会董事和会议列席人员、记录和服务人员等负有对决议内容保密的义务。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在以后的董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记录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过”不包括本数。
本规则依据实际情况变化需要重新修订时,由董事会秘书提出修改意见稿,由董事会审定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