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3—5页
三、附件……………………………………………………………第6—10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6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7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工作完备证明材料…………第8页
(四)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第9-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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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21号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众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捷众科技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捷众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捷众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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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捷众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捷众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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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7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8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34元,共计募集资金12,889.2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188.92万元(未包括已预付的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700.28万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838.7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761.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0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49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
新能源汽车精密零部件智造项目 | 20,000.00 | 14,000.00 | 绍柯审批开备案〔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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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
49号 | |||
补充流动性资金 | 5,000.00 | 5,000.00 | |
合计 | 25,000.00 | 19,000.00 |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0,761.58万元(含超额配售),低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9,000.00万元,公司后续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2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752.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拟置换金额 |
新能源汽车精密零部件智造项目 | 20,000.00 | 1,752.10 | 8.76% | 1,752.10 |
补充流动性资金 | 5,000.00 | |||
合计 | 25,000.00 | 1,752.10 | 7.01% | 1,752.10 |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2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363.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
承销及保荐费用 | 1,288.92 | 100.00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505.66 | 128.30 |
律师费用 | 207.55 | 28.30 |
其他费用 | 125.49 | 10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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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
合计 | 2,127.62 | 363.21 |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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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作
为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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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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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 ||||
序号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执业证书编号 | 备案公告日期 |
1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000051421390A | 11000243 | 2020/11/02 |
2 |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MA007YBQ0G | 11010274 | 2020/11/02 |
3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20855463270 | 11000010 | 2020/11/02 |
4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000599649382G | 11000241 | 2020/11/02 |
5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0676050Q | 11010148 | 2020/11/02 |
6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0611484C | 11010141 | 2020/11/02 |
7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00005587870XB | 31000012 | 2020/11/02 |
8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200078269333C | 32020028 | 2020/11/02 |
9 |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1010827260072 | 44010079 | 2020/11/02 |
10 |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101MA9UN3YT81 | 44010157 | 2020/11/02 |
11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701000611889323 | 37010001 | 2020/11/02 |
12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50100084343026U | 35010001 | 2020/11/02 |
13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50805090096 | 11000154 | 2020/11/02 |
14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101568093764U | 31000006 | 2020/11/02 |
15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201160796417077 | 12010023 | 2020/11/02 |
16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300770329160G | 47470029 | 2020/11/02 |
17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0000609134343 | 31000007 | 2020/11/02 |
18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20854927874 | 11010032 | 2020/11/02 |
19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6949923XD | 11010130 | 2020/11/02 |
20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106086242261L | 31000008 | 2020/11/02 |
21 |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1440300770332722R | 47470034 | 2020/11/02 |
22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510500083391472Y | 51010003 | 2020/11/02 |
23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000085046285W | 32000026 | 2020/11/02 |
24 |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11302035795687109 | 13020011 | 2020/11/02 |
25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0000831585821 | 32000010 | 2020/11/02 |
26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300005793421213 | 33000001 | 2020/11/02 |
27 |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0896649376 | 11000374 | 2020/11/02 |
28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23425568 | 11010150 | 2020/11/02 |
29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61013607340169X2 | 61010047 | 2020/11/02 |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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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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