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长陈志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石春和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梁华权(主任委员)、阎磊、陈志杰;
调整后:梁华权(主任委员)、阎磊、石春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