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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方科技: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7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延长后的有效期为2024年3月23日至2025 年 3 月22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延长2023年度特定向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自2023年3月23日至2024年3月22日。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23年3月8日和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目前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正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阶段。

二、本次延长有效期的审议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临近,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董事会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3月22日止。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有利于保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至2025年3月22日止,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3月22日止。

本次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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