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4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完善员工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司激励体系,吸引和留住核心业务骨干,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夯实公司治理水平,实现股东、公司和个人利益的一致,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创造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东先生、王忠军先生、蒋莉女士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东先生、王忠军先生、蒋莉女士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计
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做出决定;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做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登记、锁定以及解锁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做出解释;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东先生、王忠军先生、蒋莉女士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