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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美家居:关于回购并注销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7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6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应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7),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4000-8000万元、以不超过7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按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全部以最高价7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714,286股- 11,428,572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81%-1.6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实施完毕,即自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5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合法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股份回购和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债权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4月12日9:00-11:30,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孙潇阳、刘琼

电话:010-84482500

传真:010-84482500

邮箱:ir@qumei.com.cn

4、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股份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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