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及2024年2月27日披露的《立昂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事项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证券法务部进行确认,债券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2月27日起45日内,每日9:00-12:00;14:00-17: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0号大街199号
3.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4.联系电话:0571-86597238
5.邮箱地址:lionking@li-on.com
6.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日或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2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