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钟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与会董事认为《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