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恒进感应: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3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公告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3日审议通过,免去朱立权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免职后朱立权先生仍担任公司首席工程师(电气)职务,自2024年2月23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朱立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

任命李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4年2月23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3日审议通过,免去朱立权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免职后朱立权先生仍担任公司首席工程师(电气)职务,自2024年2月23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朱立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

基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进行了内部调整,朱立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于2024年2月23日审议通过,免去朱立权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免职后朱立权先生仍担任公司首席工程师(电气)职务,自2024年2月23日起生效;任命李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4年2月23日起生效。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基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进行了内部调整,朱立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于2024年2月23日审议通过,免去朱立权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免职后朱立权先生仍担任公司首席工程师(电气)职务,自2024年2月23日起生效;任命李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4年2月23日起生效。

李坤先生,198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电气调试工程师;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017年1月至今,任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本次任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本次任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经过认真审议,现就关于公司任命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任免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任免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被提名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李坤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具备了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我们同意提名李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四、备查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经过认真审议,现就关于公司任命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任免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任免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被提名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李坤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具备了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我们同意提名李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1、《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2024年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