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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大催化:关于2023年度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3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委派章磊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睿斐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会英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因内部工作调整,原项目合伙人章磊,原签字注册会计师章磊、李睿斐保持不变,拟变更费洁为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鉴证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费洁,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费洁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费洁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公司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相关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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