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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信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2

证券代码:301577 证券简称:美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2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新南金湖一路 3 号 1 号楼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青花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定珍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0,275,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029%。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491,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142%。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83,3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87%。

4.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4,856,2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97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2,072,9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83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2,783,3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887%。

5.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部分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参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274,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55,8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275,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56,2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275,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56,2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275,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56,2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275,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56,2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275,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56,2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274,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55,8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01审议通过《提名李树永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30,272,23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53,39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403%。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李树永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2审议通过《提名李青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总表决情况:同意30,272,2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53,39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3%。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李青阳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袁晓琳律师、肖月江律师现场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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