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2.《关于高层管理人员2023年度奖励薪酬的议案》
关联监事张镝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监事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此项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2月23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