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德石英”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凯德石英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凯德石英的控股子公司朝阳凯美石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美石英”)拟向兴业银行沈阳怒江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主体授信额度及项目贷款4800万元,授信有效期1年,项目贷款期限10年,用于大口径高品质石英玻璃管和高纯石英砂项目建设(以下简称“申贷项目”)及偿还股东借款。风险敞口由申贷项目全部土地、房产、机器设备抵押担保(在建工程依据工程进度应抵尽抵),同时凯德石英为上述授信及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0年,有关担保的具体事项最终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的约定条款为准。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授信额度。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在上述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以内。
2024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提供担保已经凯德石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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