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
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均胜电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19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1 | 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 517,457,701 | 36.73 |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3,118,596 | 3.06 |
3 | 王剑峰 | 34,056,959 | 2.42 |
4 | 金鹰基金-浦发银行-万向信托-万向信托-均胜2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 | 24,472,245 | 1.74 |
5 | 浙江融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6,870,963 | 1.20 |
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269,300 | 0.73 |
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 9,463,258 | 0.67 |
基金 | |||
8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 9,000,000 | 0.64 |
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8,110,160 | 0.58 |
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6,728,132 | 0.48 |
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1 | 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 476,840,782 | 34.85 |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3,118,596 | 3.15 |
3 | 王剑峰 | 34,056,959 | 2.49 |
4 | 金鹰基金-浦发银行-万向信托-万向信托-均胜2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 | 24,472,245 | 1.79 |
5 | 浙江融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6,870,963 | 1.23 |
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269,300 | 0.75 |
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9,463,258 | 0.69 |
8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 9,000,000 | 0.66 |
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8,110,160 | 0.59 |
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6,728,132 | 0.49 |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