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及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3,000万元,期限13个月,用于采购原材料及日常经营周转等,授信产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非融资类保函等,担保方式信用,追加实控人谷红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低信用风险额度5,000万元,期限1年,用于采购原材料及日常经营周转等,授信产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方式质押。以上具体金额和期限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授予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具体实施。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数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助于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和经营实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