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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泰机电: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2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是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第一年,本年度监事会各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承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监事会的审查、监督等工作职责,现经监事会成员合议后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共召开六次会议。报告期内,历次监事会均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各位监事会成员均出席了历次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各项议案,有效履行了审查和监督等职责。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监事权利的行使以及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历次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 届次会议 时间会议内容及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3月5日(1)《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4月3日(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4月28日(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8月28日(1)《<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0月12日(1)《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10月30日(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财务报表、财务票据、SAP系统数据等核查及通过日常对公司各部门的监督、检查,适时通过会议和报告形式提出监事意见和改善建议,并跟踪落实改善情况。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及授权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

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4、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平等、公允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6、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7、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能够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内幕信息的控制和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8、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

1、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继续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继续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全面建设与有效运行。

3、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

4、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表、财务票据、合同、标书、报价单、工票、技术文件等资料,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5、提高自身专业素养,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培训,学习监管法规、政策行业动态等,提高履职水平及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我们将尽职尽责、坚持原则、勤勉严谨,维护好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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