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2月21日下午14: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袁剑敏先生、程鑫先生、独立董事庄任艳女士、浦洪先生、李学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车海霞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推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目的系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鉴于公司实施激励计划以来,国内外宏观经济、市场环境持续发生变化,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原计划的激励目的和效果。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后,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2.15万股,同时与之配套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伍惠珍、胡建云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事项进行调整,并安排公司人员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的全部事宜。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3月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3、《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