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32号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你公司与上海亘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亘聪”或“标的公司”)股东郭亚鹏、吴子彧、宋锋焰、上海智鸿同舟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智鸿同创信息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书》,拟以不超过1亿元现金收购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2月7日至21日,你公司股价累计上涨幅度较大。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以下事项:
1.你公司主营业务为染料及助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标的公司主要经营方向为算力加速服务和算力管理,对于你公司属于新业务。
(1)请结合新业务与你公司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以及本次标的公司算力加速服务和算力管理领域的业务的具体内容、开展模式、所需核心竞争力、经营效益、竞争格局等,详细说明你公司本次交易背景及目的,在人员配置、设备采购、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是否具备开展跨界业务的可行性,新业务是否涉及行政审批及相关进度、标的公司是否具备相关业务运营资质、是否已与意向客户签署意向合同。
(2)请从采购商品或服务、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人员配置、技术开发或外购、客户拓展等方面说明标的公司后续具体经营安排。
2.结合上述问题回复以及你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说明跨界涉足新业务的原因、必要性,本次交易事项决策是否审慎、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是否存在炒概念、蹭热点的情形,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3.结合上述问题回复,请你公司说明针对本次交易事项是否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是否审慎评估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长远发展的影响,相关决策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4.你公司近期股价波动幅度较大,请说明本次交易的具体筹划及决策过程,包括各个环节的时间、筹划或决策的具体内容和参与人员;核查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海亘聪及穿透后各级股东,以及前述
人员的直系亲属近6个月以来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向我部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5.请你公司结合所处市场及行业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等说明主营业务及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核实说明你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与公司基本面是否匹配,并就公司股价波动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6.说明你公司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7.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2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上海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