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31号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9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拟将2023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你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次辞任理由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人员配置及工作计划安排无法满足你公司审计要求,向你公司提出辞任。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如下事项:
1.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审计团队等人员的具体工作计划安排、你公司审计要求、与以前年度工作安排对比情况等,说明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配置及工作计划安排无法满足你公司2023年度审计要求的具体情况,本次公告披露的辞任理由是否真实合理;并结合你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消除进展等,说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辞任是否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存在关联,你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3年度相关会计处理事项等是否存在重大分歧。
2.2024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亏损9,700万元至18,200万元,其中拟对持有的Huafang Group Inc.35.35%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86,000万元至90,000万元。你公司称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请详细说明预沟通的具体情况,你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的及时性、计提金额的合理性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恰当性等是否存在重大分歧。
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对新任审计机构的选聘方式、选聘审议程序等是否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你公司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项目组成员是否就2023年度审计意见等作出约定或者其他安排。
4.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前后任审计机构的具体沟通情况,是否已就2022年度保留意见涉及事项、2023年度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等情况进行详细沟通及其沟通内容。
5.请结合年报披露时间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等,说明中
喜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有充分时间保证年审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相关审计及复核计划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请你公司及相关方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请你公司审计委员会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在2024年2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