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明电转02”转股价格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2月20日,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90%的情形,已触发“明电转02”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2024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明电转02”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后首个交易日起算(暨2024年2月21日),若再次触发“明电转0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明电转02”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95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48.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44,850.00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30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4,85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44,8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7月1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明电转02”,债券代码“12320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4.75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未有调整情况。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2月20日,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的情形,触发“明电转02”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明电转02”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存续期届满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后首个交易日起算(暨2024年2月21日),若再次触发“明电转0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明电转02”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