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青生物”)于近日收到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益青生物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如下:
企业名称: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337101248
发证日期:2023年11月9日
有 效 期:三年
批准机关: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益青生物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再次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益青生物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内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益青生物2023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益青生物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