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8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安国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合力转债”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票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2月20日期间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合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合力转债”对应的《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合力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合力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5月20日),若“合力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合力转债”的公告》(临2024-015)。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