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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威凌: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0

证券代码:871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4-006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威凌”)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 回购用途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二)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9.3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7.32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四) 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8月14日开始,至2024年2月13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8.41%,未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600,000股,不超过1,2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6%-1.932%,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558万-1,116万,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 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截至2024年2月13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954股,占公司总股本0.16%,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8.41%,最高成交价为7.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42,716.95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6.66%。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

截至2024年2月13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954股,占公司总股本0.16%,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8.41%,最高成交价为7.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42,716.95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6.66%。

由于实施回购期间内公司股票价格长时间大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以及受到交易敏感期的影响,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的下限。因此,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

公司为实施回购所做的准备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要求开立回购专用账户,2023年9月15日实施首次回购股份操作。公司董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事会指定专人实施股份回购操作并定期披露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信息披露、利用回购信息进行市场操纵或内幕交易的情形。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回购实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配股、质押等权利。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所回购股份进行后续处理。

七、 备查文件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配股、质押等权利。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所回购股份进行后续处理。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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