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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贝通信: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中贝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1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中贝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一、中贝转债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06号),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公开发行了51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1,700万元,期限6年,并于2023年11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债券简称“中贝转债”,债券代码“11367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中贝转债”初始转股价为32.8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32.88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中贝转债”转股价格由32.80元/股调整为32.88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二、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中贝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0日,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条件。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

价之间的较高者高于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则中贝转债的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中贝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中贝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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