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占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销回购A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本次注销回购A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已回购A股股份共计38,799,814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