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大连热电: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1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连热电”)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前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宇宾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公司与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石化”)、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化纤”)拟对业绩补偿协议条款作出调整,删除《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之业绩补偿协议》第二条之5.责任范围的约定。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且不涉及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同意公司与恒力石化、恒力化纤签署《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已经取得股东大会的合法授权,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