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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诚精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0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2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0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公开发行了2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2.60亿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716号”文同意,公司2.6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联诚转债”,债券代码“12812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为2021年1月25日至2026年7月1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4.37元/股。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可转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联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4.37元/股调整为18.4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1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联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9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01,208股,公司总股本由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登记日(2022年3月10日)的106,082,008股变更为增发后的131,683,216股,该部分新发行股份已于2022年3月23日上市。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联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44元/股调整为18.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2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关于“联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3、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联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07元/股调整为17.7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联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4、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联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72 元/股调整为17.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联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5、因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前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当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79,999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1,645,374股减少至130,865,375股。“联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38元/股调整为17.4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

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联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本次“联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19日,公司股票已在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联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7.44元/股的85%,即

14.82元/股的情形,已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支持公司长期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股价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联诚转债”

转股价格,并提议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联诚转债”的转股价格(17.44元/股),则“联诚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联诚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联诚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07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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