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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关于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19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自愿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

1、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勇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8月19日,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100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因素或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而导致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勇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勇先生。

2、截至本公告日,张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3、张勇先生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亦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勇先生高度看好激光产业的发展前景和工业及医疗赛道所蕴含的潜力,认同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并以创新驱动赢得跨越式增长机会”的发展理念,认可公司所拥有的“领先的激光器引领的平台能力”优势和一系列创新布局的成果,信赖公司的经营团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产业和资本协同发展,拟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张勇先生拟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100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股份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增持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7、增持人承诺

张勇先生承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因素或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而导致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张勇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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