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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0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4-026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能”)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情况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周福贵先生、向文波先生、郭瑞广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邓中华先生、杨敏先生、曹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李强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三一重能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周福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计委员会:邓中华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杨敏先生、周福贵先生;

2、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周福贵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向文波先生、杨敏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邓中华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李强先生、杨敏先生;

4、提名委员会:杨敏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李强先生、邓中华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邓中华先生、审计委员会委员杨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选举情况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丁大伟先生、陈修强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马雨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三一重能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第二届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丁大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廖旭东先生、余梁为先生、彭旭先生、杨怀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房猛先生为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周利凯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廖旭东先生、余梁为先生、彭旭先生、杨怀宇先生、房猛先生、周利凯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且聘任房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会秘书周利凯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因周利凯先生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董事会秘书的任职将于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正式生效。在此期间,公司指定房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一重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0737789

电子信箱:zhoulk@sany.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三一产业园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廖旭东先生,男,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湘潭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3年4月,就职于LG曙光电子有限公司,任质量工程师;2003年4月至2008年4月,任三一重工重机事业部质保部部长;2008年4月至2014年9月,任三一重工泵送事业部质保总监;2014年9月至2020年9月,就职于三一重能,历任制造部总监、服务部总监、质保部总监;2020年9月至今,历任三一重能副总经理、质保部总监、叶片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廖旭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75,000股,持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比例约2.54%、持有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比例约2.09%、持有中信证券三一重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比例约2.5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余梁为先生,男,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林学院起重运输专业,本科学历。2002年6月至2012年11月,就职于三一重工,历任营销公司投诉组主管、三一海外事业部储运部副部长、部长、总经办副主任、国际计划部部长、国际经营计划科科长;2012年11月至2020年11月,就职于三一重能,历任三一重能区域经理、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营销总监;2020年11月至今,任三一重能副总经理、营销总监。截至目前,余梁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60,000股,持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比例约3.41%、持有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比例约1.24%、持有中信证券三一重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比例约1.8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彭旭先生,男,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农业机械工程专业,硕士学历。2005年8月至2010年2月,就职于中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项目交付中心总监;2010年2月至2012年3月,就职于通力凯顿(北京)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任咨询部总监;2012年4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任供应链解决方案总监;2016年3月至2019年7月,就职于西门子工业软件(上海)有限公司,任工业4.0首席专家;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就职于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任技术咨询副董事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三一重能数字化本部本监、工艺院院长;2022年8月至今,任三一重能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彭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4,000股,持有中信证券三一重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比例约1.8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杨怀宇先生,男,198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流体机械及工程热物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至2015年5月,任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产品平台总工;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任北京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2016年6月至2019年9月,任维斯塔斯技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产

品总监;2019年9月至今,历任三一重能研究院副院长、院长。截至目前,杨怀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5,000股,持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比例约0.87%、持有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比例约0.59%、持有中信证券三一重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比例约1.8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房猛先生,男,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莱阳农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6月至2010年5月,就职于海尔集团公司,历任计算机本部海外财务经理、财务计划与分析负责人、财务部长;2010年5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比德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事业部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7年7月,就职于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副部长;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历任三一集团财务总部事业部财务副总监、三一重能财务总监;2020年9月至2024年2月,任三一重能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4年2月至今,任三一重能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房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8,000股,持有中信证券三一重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比例约1.5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利凯先生,男,198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南昌大学会计学专业、长沙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3月起任职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3月至2016年8月,历任三一重工财务主管、纳税管理部副部长等职务;2016年8月至2024年2月,历任三一重工证券事务主管、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2024年2月至今,任三一重能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周利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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