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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0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

到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8.5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1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923,7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4%,成交的最高价为29.47元/股,最低价为

20.2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8,011,17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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