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6日以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立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同时,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