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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星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0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

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计划自2023年11月11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即9,179,547股,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即18,359,093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宁夏能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179,56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

2024年2月1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夏能源出具的《关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期限过半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前,公司控股股东宁夏能源持有公司A股股份369,311,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3%。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情况:

宁夏能源在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时,认购公司股份85,221,501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宁夏能源计划自2023年11月11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即9,179,547股,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即18,359,093股。

截至本公告日,宁夏能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以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179,56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

4.宁夏能源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的减持情况: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

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投资者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比例及数量: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即9,179,547股,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即18,359,093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拟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集中竞价系统进行增持。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所需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承诺事项:宁夏能源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可能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四、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夏能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9,179,56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宁夏能源目前共持有378,490,96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23%。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3.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宁夏能源出具的《关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期限过半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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