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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关于设立ESG管理组织架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0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ESG管理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ESG管理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ESG管理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设立ESG管理组织架构,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立ESG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6名董事吴定刚先生、钟明先生、赵其林先生、寇化梦先生、胡照贵先生、牟文女士(独立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担任,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ESG管理组织架构由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ESG工作组三个层级构成,各层级主要职能如下:

一、董事会

董事会为公司ESG管理运行及信息公开披露的最高责任机构,在公司ESG管理方面,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议批准公司ESG战略规划和目标、ESG治理架构及重要制度。

2.审议批准公司ESG报告,以及ESG治理重大信息的披露。

3.审议批准ESG重大事项和ESG相关的重大风险应对方案等。

二、ESG管理委员会

ESG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授权,领导ESG全面工作。委员由公司董事会6名董事(其中含1名独立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研究、制定公司ESG战略规划、策略目标,搭建管理体系。

2.评估、审议公司在ESG管理方面的策略、风险、执行等工作。

3.审核公司ESG报告等。

4.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三、ESG工作组

ESG管理委员会下设ESG工作组,工作组成员无需是ESG委员会委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成员组成,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及执行委员会决议,围绕ESG管理委员会策略及管理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推动ESG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落实,起草公司ESG治理架构体系、战略规划、治理结构、制度和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文件及方案,并履行相关报批程序。

2.负责落实公司的ESG事宜,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推进ESG相关事宜落地执行。识别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ESG相关风险和机遇,向ESG管理委员会建议对ESG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3.负责ESG相关报告的编制,落实ESG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收集、整理公司各平台部门、子公司的各指标、信息,编制ESG报告并对外披露。

4.关注ESG未来发展方向,了解ESG相关法律法规,确保ESG发展符合战略规划,关注日常管理过程中的相关风险及问题,反馈意见建议等。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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