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行于2024年2月19日收到浙江柯桥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型升级公司”)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转型升级公司分别受让的绍兴市柯桥区天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投资”)、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桥交投”)所持有的本行股份131,857,166股和27,077,810股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转型升级公司成为本行第一大股东,其持有本行的股份数量为158,934,976股,占本行已发行总股份的8.10%;天圣投资及柯桥交投持有本行的股份数量均为0股。
有关事项详见本行202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和2023年9月28日披露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型升级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天圣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