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2023年1-12月份财务报告,我们认为该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阅报告》(苏公W[2024]E1005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钟力生、谢冰、刘渊恺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