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17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36元/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本次回购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6)。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