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基于对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宋济隆先生拟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600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宋济隆先生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宋济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364,628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12.8463%,并通过东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5,400,0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10.4101%。
3、宋济隆先生在本次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宋济隆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且不
高于人民币600万元。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宋济隆先生拟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资金的来源: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增持。
7、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锁定安排。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增持基于宋济隆先生个人对于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增持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