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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矿集团: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19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7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紧急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顺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为提升决策效率,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豁免提前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合理回归,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16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为确保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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