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15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有关办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 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新世纪 公司 | 是 | 9,000,000 | 3.60% | 1.00% | 否 | 否 | 2024-2-5 |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科学城(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质押担保 |
朱凤廉 | 是 | 3,000,000 | 2.27% | 0.33% | 否 | 是 | 2024-2-6 |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补充质押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新世纪 公司 | 250,000,000 | 27.90% | 232,000,000 | 241,000,000 | 96.40% | 26.90% | 0 | 0% | 0 | 0% |
朱凤廉 | 132,110,504 | 14.74% | 114,900,000 | 117,900,000 | 89.24% | 13.16% | 0 | 0% | 0 | 0% |
杨志茂 | 66,300,000 | 7.40% | 65,800,000 | 65,800,000 | 99.25% | 7.34% | 0 | 0% | 0 | 0% |
合计 | 448,410,504 | 50.05% | 412,700,000 | 424,700,000 | 94.71% | 47.40% | 0 | 0% | 0 | 0%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2.未来半年内,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0,91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6.63%,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3.34%,对应融资余额12.10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4,28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6.45%,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8.26%,对应融资余额22.03亿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5.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名称: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东深二路66号天安数码城
(4)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英才路
(5)法定代表人:杨梅英
(6)注册资本:80,000万
(7)经营范围:科教投资,房地产投资,实业项目投资,工程管理服务(不含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服务(不含工程造价专业咨询),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资产总额 | 2,591,376.32 |
负债总额 | 2,006,748.85 |
营业收入 | 83,002.52 |
净利润 | -49,801.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567.76 |
资产负债率 | 77.44% |
流动比率 | 89.33% |
速动比率 | 88.07% |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 -1.52% |
(9)截至目前,新世纪公司各类借款总余额19.27亿元,未来半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7.65亿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16.87亿元。新世纪公司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新世纪公司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新世纪公司资产充足、资信良好、融资渠道畅通,具
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6.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7.本次股份质押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或其他担保物等措施化解风险。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的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