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宝生物”)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纳盛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告知函》,百纳盛远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具体如下:
一、百纳盛远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注: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内,本公告中“占东宝生物总股本比例”按照截至2024年1月31日的股本总数593,602,983股计算。
二、百纳盛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百纳盛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 本次补充质押办理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补充质押办理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东宝生物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 | 45,195,422 | 7.61 | 31,520,000 | 45,190,000 | 99.99 | 7.61 | 0 | 0 | 0 | 0 |
王军 | 5,900,992 | 0.99 | 4,120,000 | 4,120,000 | 69.82 | 0.69 | 0 | 0 | 0 | 0 |
王丽萍 | 4,756,200 | 0.80 | 0 | 0 | 0.00 | 0.00 | 0 | 0 | 0 | 0 |
合计 | 55,852,614 | 9.41 | 35,640,000 | 49,310,000 | 88.29 | 8.31 | 0 | 0 | 0 | 0 |
注: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内,本公告中“占东宝生物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补充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东宝生物总股本比例 (%)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7,800,000 | 17.26 | 1.31 | 否 | 是 | 2024年2月6日 | 解除质押日止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5,870,000 | 12.99 | 0.99 | 否 | 是 | 2024年2月7日 | 解除质押日止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按照截至2024年1月31日的股本总数593,602,983股计算。2、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价具备充足的安全边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百纳盛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百纳盛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其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百纳盛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