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4年2月1日以电子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135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朱雪忠、赵钦新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华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17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就《决定书》中所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通报、传达,并召集管理层、相关部门人员对《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同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江苏证监局现场检查情况和公司自查结果,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计划与方案,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认真落实自查和整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