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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24年2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2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共发出表决票9张,至本次董事会通讯表决截止期2024年2月8日,共收回表决票8张(董事杜江红女士未参与本次董事会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协议转让沈阳航天新乐有限责任公司77.51%股权和债
权的议案》(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聚焦通信主业,提升经营发展质量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拟将持有的沈阳航天新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新乐)77.51%股权及债权协议转让给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以下简称二院)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新风航天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风航天)。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沈阳新乐股权。
本次交易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忠荣、杨再、杜江红、王建生、田江权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关联交易回避表决。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股权、债权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新风航天签署《股权和债权转让及担保转移
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并推动二院在沈阳新乐尽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股权投融资管理规定》(8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8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