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 年 9 月 20 日,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通知,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 2012 年 第 24 次工作会议审核并获得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 2012 年 9 月 21 日复牌。待公司正式收到中国 证监会相关批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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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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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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