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7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1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道杰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国芯晶源电子有限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在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新港区投资建设超微型石英晶体谐振器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3.55亿元,建成后将实现年产7.68亿支(设计产能)超微型石英晶体谐振器。同意公司与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就本投资建设项目合作事宜签署《投资协议书》。
鉴于本次投资项目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与岳阳市相关方的合作协议约定的返投项目,交易对方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为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的指定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认定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马道杰先生、谢文刚先生、陈杰先生、范新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了该交易事项,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