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激励计划分配总览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占本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1 | 王嗣纬 | 中国 | 董事长、总经理 | 10 | 9.35% | 0.10% |
2 | 王嗣缜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8 | 7.48% | 0.08% |
3 | 叶小翠 | 中国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5 | 4.67% | 0.05% |
4 | 马仁忠 | 中国台湾 | 销售总监 | 3 | 2.80% | 0.03% |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3人) | 59.6 | 55.70% | 0.59% | |||
预留部分 | 21.4 | 20.00% | 0.21% | |||
合计 | 107 | 100.00% | 1.06%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2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
3、上述激励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嗣纬先生、王嗣缜先生,王嗣纬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嗣缜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嗣纬先生、王嗣缜先生均属于公司重要管理者,在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同时,两位公司实际控制人参与本激励计划有助于提升激励对象的参与积极性,并能更好地促进公司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本激励计划将王嗣纬先生、王嗣缜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激励对象包含1名中国台湾籍员工马仁忠,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该激励对象在公司的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纳入该员工作为激励对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除上述人员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若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则预留权益失效;
5、以上百分比是四舍五入之后的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1 | 陈晓航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2 | 李健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3 | 王露平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4 | 李彬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5 | 周珊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6 | 穆文科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7 | 吴桂林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8 | 王华祖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9 | 朱长海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10 | 秦杰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11 | 邹仕党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12 | 马松娜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13 | 谢俊强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14 | 姚晓宾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15 | 林珊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16 | 龚丁文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17 | 林国林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18 | 王涛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19 | 陆建树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20 | 陈镇秋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21 | 余世通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22 | 张利祥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23 | 农丕全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