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6日召开方式:通讯会议参会人员:全体独立董事3人主持人:独立董事王鲁琦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就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同意意见:
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页以下无正文)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6日
(本页无正文,为《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鲁琦
刘建雷
苏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