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IFC国际金融中心45F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林腾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86,560,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4-007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任免相关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4年1月23日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2024-005号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386,560,1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如有)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卿、黄晓惠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方进进 | 监事 | 任职 | 2024年2月7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法律意见书》。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