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17,457,7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73%。本次解质前,均胜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34,473,996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64.6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4%。本次解质后,均胜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14,473,996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60.7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32%。
? 均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剑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51,514,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15%。本次解质前,均胜集团及王剑峰先生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34,473,996股,占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60.6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74%。本次解质后,均胜集团及王剑峰先生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14,473,996股,占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57.0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32%。
? 均胜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均胜集团通知,均胜集团将原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的公司合计2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均胜集团 | ||
本次解质股份(股) | 9,150,000 | 6,000,000 | 4,85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77% | 1.16% | 0.94%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65% | 0.43% | 0.34% |
解质时间 | 2024年2月6日 | ||
质权人 | 浙商银行宁波分行 | ||
持股数量(股) | 517,457,701 | ||
持股比例 | 36.73% | ||
解质后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314,473,996 | ||
解质后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60.77% | ||
解质后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2.32% |
上述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后,均胜集团将根据其自身实际业务需求与资金安排,决定是否用于后续股份质押。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均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剑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51,514,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15%;均胜集团及王剑峰先生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14,473,996股,占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57.0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32%。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