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2月7日,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2月4日由专人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5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5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借款提供担保暨向关联方借款进展的议案》。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自身借款进行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及交易对方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借款提供担保暨向关联方借款进展的公告》。
关联董事丁毅先生、左鹏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外挂牌出租商铺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江锦国际大厦的1间商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景河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河房产”)拟将持有的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景溪南苑的59间商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景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致房产”)拟将持有的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景致公寓的35间商铺通过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出租。根据中介机构测算结果及市场询价情况,初步确定江锦国际大厦商铺底价为84.98万元/年(含税),租赁期拟定为2年;景溪南苑的59间商铺底价为412.50万元/年(含税),租赁期拟定为5年,租金逐年递增1%;景致公寓的35间商铺底价为174.38万元/年(含税),租赁期拟定为8年,租金逐年递增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出租事项尚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但根据杭州市国资委2023年10月印发的《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房产出租管理办法》(杭国资发【2023】111号)中第十一条:
“企业房产出租事项由企业董事会审议决策,其中单项合同年租金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租赁项目,由企业董事会审议决策后逐级报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审议决策”的规定,本次对外挂牌出租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将闲置商铺出租,有利于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盘活资产,使公司获取长期、稳定的租金收入,预计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